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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义玻璃取得澳大利亚重审浮法玻璃反倾销案的胜利

發佈時間:2011-10-27 16:25閱讀次數:
日前,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印尼和泰国的浮法玻璃反倾销案进行重新审查后作出裁决,在此次被反倾销调查的中国、印尼和泰国的玻璃企业中,信义超薄玻璃(东莞)有限公司是唯一一家免征反倾销税的玻璃出口商,其他中国企业均被征收11.4%~26.4%的反倾销税。这是迄今为止信义玻璃海外市场反倾销案的第四个胜利。


2010年2月18日,CSRViridianLtd(Viridian)向澳大利亚海关总署提交申请,要求对中国、印尼和泰国出口澳大利亚的3-12毫米浮法玻璃进行调查,以采取反倾销措施。2010年4月19日,澳大利亚海关总署正式开始了反倾销立案调查。


按照以往的经验,信义玻璃进行了充足的准备,财务部制作了详实的财务数据报表,应诉团队也完成了澳大利亚海关要求填写的各种调查问卷。


7月29日,澳大利亚海关官员组成的调查小组来到信义玻璃虎门工业园,对信义玻璃的基本情况、出口销售情况、国内销售情况、财务和成本情况等进行实际核查。当澳大利亚海关官员看到信义准备精细的各项数据和材料,调查小组就发布了调查结果:信义玻璃几乎不存在倾销行为。


根据澳大利亚相关法律,澳大利亚海关总署于2010年12月2日终止对信义超薄玻璃(东莞)有限公司出口到澳大利亚的3-12毫米浮法玻璃的反倾销调查。由于信义超薄玻璃(东莞)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2.8%,对澳大利亚国内产业未造成实质性损害,基本不存在倾销行为。


2011年1月20日,CSRViridianLtd(Viridian)向澳大利亚贸易措施复审办公室提交申请,要求审查澳大利亚边境服务署所做出的终止调查的裁决;2011年3月22日,澳大利亚贸易措施复审办公室作出裁决,要求撤销上述终止调查的裁决,因此澳大利亚边境服务署于2011年5月13日决定重新启动对原产于中国、印尼和泰国的浮法玻璃的反倾销调查。



经过调查,澳大利亚海关和边境服务署于2011年10月17日公布最终调查结果,除信义超薄玻璃(东莞)有限公司不存在倾销行为,免征反倾销税外,其它中国企业均被征收11.4%~26.4%的反倾销税。


信义玻璃取得澳大利亚浮法玻璃反倾销案的胜利,无疑巩固了信义玻璃在澳大利亚浮法玻璃市场中的地位。在产品成本上,由于免征反倾销税,相比其他浮法玻璃出口商将更具优势,从而加强了信义玻璃在澳大利亚市场的竞争能力。



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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